利率范围:
循环支用,随借随还;按实际支用金额、支用天数计息。
贷款范围:
信用最高300万元、抵(质)押额度最高1000万元。
单位要求:
(一)民办教育机构包括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二)持有教育主管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年审合格;(三)学校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无行政处罚,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有固定经营场所,近 2 年生源稳定;(五)在建行开立代收学费账户。
项目要求:
项目不可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
优先条件:
资信良好、经营稳定的民办学校。
扶持政策:
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