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范围:
根据国际货币汇率以及国家政策调控决定
贷款范围:
根据企业成长情况及资信情况而定
单位要求:
借款人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企业经营项目和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提供真实可信的财务资料;
在招行开立结算账户;
有到期还本付息的经济实力;
有合法财产抵质押或第三人保证。
项目要求: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具有有效《贷款证》;
技改、基建项目已批准立项,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
取得有关部门《建筑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或进口批文;
项目竣工投产后的配套流动资金基本落实;
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优先条件:
优先支持交通、能源、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行业,传统的水泥、化工、煤矿、玻璃等行业不太会涉及。
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