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范围:
根据企业资信、经营成长状况情况而定
贷款范围:
根据企业资信、经营成长状况情况而定
单位要求: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并获得交通航运部门核发的船舶营运许可证;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与银行往来信誉良好;
在招商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项目要求:
吨位在1000吨以上,单位价格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的集装箱船、散货船、油船、客滚船等通用船舶,可以是新船或已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二手船;但不包括建造中的船舶,借款人购买新船的最低首付金额为所购船舶售价的30%,二手船的最低首付金额为所购船舶售价的50%。
优先条件:
经营非常合规,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信用记录良好、首付金额高于要求、船舶数量多等。
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