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怀化分市场
 您当前位置:创新资讯

“破五唯”,要有制度基础,还要有厚重底气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20日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破五唯”、实施“四个评价”等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有利于从根本上激发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是未来一段时期指导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高校必须深刻把握《总体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推动教育评价从“指挥棒”升级为“推进器”、从“检测站”转型为“加油站”,为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创造更多新动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教育评价的根本目标

科学的评价需要正确的方针作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们党的教育方针,是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使命。《总体方案》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这集中体现了教育评价改革应当遵循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准了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

高校应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总体方案》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把主要精力和资源配置更加有效地集中到人才培养中心工作上来,把各项工作的重点更加有力地集中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内涵式发展质量上来,构筑坚定教育方针、深化评价改革的牢固政治基础、思想基础、行动基础。

锚定破解“五唯”实施方略,开拓教育评价的前进轨道

正确的方针需要精准的方略作为支撑。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教育规模迅速扩大的进程中,“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等指标不断强化甚至固化,扭曲了教育的本质。如果拘泥于简单化、指标化、数据化的评价模式,将导致“一叶障目”,驱使高校走上“重论文轻育人”“重数量轻质量”的畸形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一流大学都是在服务自己国家发展中成长起来的”。我们必须从解决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把“破五唯”作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点环节,积极构建符合学术发展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

要健全制度体系,夯实“破五唯”的制度基础。高校应根据《总体方案》及国家关于“破五唯”的一系列指导文件和政策要求,系统梳理学校相关领域的规章制度,集中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多角度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宁静和谐的学术环境。

要树立学术自信,强化“破五唯”的厚重底气。坚持质量优先标准,摒弃简单以刊物判断研究成果质量的做法,积极探索同行评议制度和学术成果代表作制度。坚持尊重学科建设规律,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支持,坚持马克思主义学科独立评审。坚持激发学科创新活力,重点围绕对国家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投入不足的基础学科,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价值而亟须抢救的濒危学科,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重要作用而有待加强的特色学科,在学术评价中给予特殊考虑和重点支持,实现学校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厘定“四个评价”推进方法,用好教育评价的实践抓手

精准的方略需要有效的方法作为保障。随着教育与社会生产活动的联系日益紧密,教育的工具化倾向逐渐凸显,导致教育评价方法存在“唯结果论”的现象,片面、单一地把结果作为评判教育成效的主要渠道。这有悖于人的成长规律和学术研究规律,使教育目标、内容、方式等走向功利化,妨碍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

《总体方案》提出,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进程中,高校应坚持针对学生成长特点、针对各类学科特色、针对不同研究领域特征,实施分类评价、多元评价、综合评价,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更加符合规律。

要积极构建学生综合评价机制,拓展学生成长成才空间。立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学术和实践能力等作为评价学生素质的主要内容,强化对学生思想政治、行为规范、学习态度、身心健康、学业成绩、学术科研、社会工作和实践活动等多方面的综合考评,鼓励学生多维度发展。改革学业评价与考核方式,综合运用随堂测试、课堂讨论、研究汇报、课程论文等多种方法,加强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考核。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采取专职教学质量监控队伍与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度。

要完善多元学术评价体系,针对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职位系列的多样性和特殊性,采用分类评价方法。尊重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理工医农等不同学科的规律,突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的特点,细化学科发展定位和科研目标任务,明确考核评价的侧重点,运用校外和国际同行评价、形式评价、内容评价、效用评价等多维度评价方式,杜绝“一刀切”评价。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高校自身的办学传统和优势特色,实施教师分系列管理,明确教研系列、教学系列和研究技术系列的岗位职责,采用更具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各系列岗位特点分别建立和实施不同的聘任与晋升体系,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的职业发展通道,让各类人才活力竞相迸发。

教育评价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教育事业的发展趋势不断深化。我国高校必须牢记教育初心,坚持“四个服务”,打破惯性思维,革除改革惰性,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充分激发师生主体性,释放办学活力,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谱写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