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4日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长期性、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等特点,因此要促成任何一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都绝非轻而易举。但有些国家或地区的创新组织,却能持续不断将前沿科技成果转化为先进生产力。
美国当代技术转移的奠基者斯坦福大学和有着“以色列科技研发大脑”之称的魏茨曼科学院,可以说是高校院所中科技成果转化的典范;世界技术转移领域两家上市的公司——德国史太白和英国技术集团应该算是技术转移机构的典范;有着“创业圈的哈佛”美誉的美国Y Combinator和德国最大的初创企业园区Factory Berlin可以算是孵化器的典范。
它们掌握了哪些诀窍?
斯坦福大学1970年成立技术许可办公室(OTL),主要作用是促进学校技术向市场转化,转化所得收入用于支持本校教学研究工作,从而形成大学研究工作与技术转移之间的良性循环。迄今,OTL模式运行50年,已成为美国大学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
魏茨曼科学院1959年成立技术转移公司耶达(Yeda),开创了全球高校院所技术转移的先河。耶达公司独立运营、市场化操作,充当着魏茨曼科学院基础技术和商业应用的中间桥梁,全权负责魏茨曼科学院的技术转移工作。通过明晰科学院、科学家、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耶达不断协调各方的意愿和期望,来扩大各方利用的共同点,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STC)成立于1971年,是欧洲最大的技术转移机构。史太白经济促进基金会、众多史太白专业技术转移中心和致力于培养精通技术与经济实用型人才的史太白大学等,共同组成了“史太白技术转移网络”。完善的扁平化管理机制、成熟的市场经营方式和“双轨制”的人才培养模式赋予了其很强的发展活力。
英国技术集团(BTG)组建于1981年,通过自身卓有成效的工作,同英国的大学、研究院所、企业集团及众多发明人建立了密切的联系,还与世界许多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以及全球主要的技术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形成了“技术开发—推广转移—再开发及投产”等一条龙的有机整体。其不仅通过转让技术使用获取价值,而且通过建立新的风险投资企业,把获得的巨大报酬返还给它的技术提供者、商业合伙人和股东,利润共享,起到了联结开发成果和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Y Combinator创业加速器(YC)成立于2005年,是硅谷最大、全球顶尖的创业孵化器,被称为“创业圈的哈佛”。YC以为有潜力的创业公司提供指导以及资助,并获取其股份作为回报。其首创的初创企业加速模型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复制。
Factory Berlin创意工场(FB)成立于2011年,是德国第一个也是最大的一个初创企业园区,通过建构相互联动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打开了一个初创企业共生发展的市场。在创意工场内,初创企业通过创新能力促进大型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同时借力各类成熟企业和孵化器,完善自身的技术核心能力和管理能力,不断成长。
我们来试着总结这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典范的成功经验:斯坦福大学提出“永远不要让教授坐到谈判桌前”,强调合理、明确的收益分配政策;魏茨曼科学院的耶达公司的理念是“让科学家专心做科研,其他事情我们来办”,强调市场化运作,并通过激励机制实现各方合作共赢;史太白强调管理机制,重视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并强调市场化运营;英国技术集团注重合作,实施多元化技术发展战略,强调共赢;YC有着严格的准入标准,实施网络化运营,强调校友机制;FB注重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强调初创企业的共生共存。
这些成功经验包括创新的管理机制、成熟的运营模式、明确的分工协作、合理的利益均衡、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标准的工作流程等,都对促进科技成果持续转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些成功经验中,有哪些共同点?有人认为共同点是都有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笔者对此存疑:如果是模式,为什么我们一直学不来或学不出成效?
笔者认为,这些科技成果转化典范的共同点不是模式,而是生态。
我们认真观察这些成功的科技成果转化典范。它们都营造了这样一个系统——系统中有一定密度的科研单位、高校、企业、政府、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各方人才,有一定浓度的成果、资金、人才、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和市场等要素,在良好环境氛围下和相对聚集圈内形成一个转化“场”,互相作用、高频互动,可称之为“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唯一不同的是,这些生态有大有小,有不同的要素和不同的侧重点。
相比模式,科技成果转化的生态更难打造。因为它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和空间,更需要在富集各类创新要素的前提下,培育文化、建设体系、完善制度、集聚人才、明确抓手。而且,生态打造不是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
在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中,科技成果持续涌现是必然的,科技成果持续转化为生产力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