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一边是博士生今年将扩招,一边是各大知名高校纷纷出台新政,不合格的博士生将被分流。博士生培养质量越来越受到关注。
博士学位可说是位于学位体系顶点的终极学位,代表了最高水平的学术能力。博士教育以培养学者、科学家和高级研发人员等为目标,这些人力资源对国家进步至关重要,他们创造出新知识和新思维方式,直接和间接地引领了科技发明、文化思想、商业产品、社会服务和艺术作品的创新。因此,博士生培养质量一直是高等教育领域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如今中国高等教育已进入普及化阶段,此次的一系列新政是否能够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并成为我国是否能从高等教育大国迈向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风向标。
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我国的博士生培养创造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奇迹。虽然随着规模的增长以及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博士生培养质量评价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是学术研究能力依然是核心评价维度。欧洲大学联合会 (European University Association)2019年发布了对311所欧洲高校调查显示,97%的高校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的具体研究能力,包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方法和技术等,82%的大学同时认为培养博士生学术写作、学术出版、学术规范等通用类学术能力非常重要。
我国博士生的质量与数量同步增长
新世纪以来,我国博士生培养规模迅速增长。2000年我国博士学位授予数尚不足两万名,目前每年已超过6.5万名。
关于博士生培养质量,国际学术界有一项通用的观测性指标,就是博士生毕业后能否进入学术机构获得从事学术工作的职务,进入顶级学术机构博士毕业生的数量和比例是衡量高校培养博士研究生水平的重要依据。
按照这一指标,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培养博士生时招生数量很少,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每年仅数十名,同时博导门槛很高,以海外留学归来的老教授为主,毕业要求也非常严格,每篇论文要送40-80个专家评审,博士毕业后全部留校任教。即便如此严格的学术训练,当时的我国博士毕业生依然难以获得海外认可。其主要原因是当时博士生培养的学术前沿性和规范性都比较弱,因此早期出国的博士毕业生大多需要在海外重新攻读学位。
上世纪90年代,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加强,国内博士生培养的学术视野和规范性有了很大的改善,大规模的海外留学也让国际学术界开始逐步认可中国学生的学术潜质,欧美高水平大学开始接受中国博士毕业生做博士后。
新世纪以来,我国大学加强了对在读博士生发表国际论文的要求,更多的博士生能通过国际学术平台展现自己的学术才华和科研能力。因此,现在我国高水平大学的一些优秀博士毕业生可以直接获得海外高水平大学的学术职位,甚至海外顶尖大学的讲坛上也开始出现中国博士的身影。
从不认同到愿意接受为博士后,再到开放学术职位,这是国际学术界对我国博士生培养水平逐步认可与接受的过程,体现出我国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客观来看,培养规模不是影响培养质量的因素,我国培养的顶尖博士生已经在国际学术舞台崭露头角,虽然我国博士生整体培养平均水平与欧美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但是在国家对教育、科技的重视和投入下,这些差距会迅速缩小。
修业年限变长是质量缩水还是质量提升?
不久前,部分高校清退逾期未毕业研究生的新闻冲上了热搜榜,一时间引发了社会对博士生攻读学位时间的关注和讨论。2018年修订的《高等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事实上,现在攻读博士学位早已不是花费三四年可以完成的学习任务,而是一场更加漫长的学术马拉松。不少大学已经将博士基本修业年限提高到四年,还设定了可申请最长两年的在读延期政策,到期离校后还可以根据学术工作进展情况延长1-2年学位申请时间。即,从开始博士课程学习到申请获得博士学位,最长年限可以达到8年之久。但是,为何修学年限大幅延长后还会有相当一批博士生未能按期毕业呢?
博士研究生超年限修业不是我国的独有问题,而是全球普遍现象。
美国2018年学位获得者(不包括第一职业学位)博士阶段平均修学年限为5.8年,从学科领域来看分别是工程学5.3年,农业和自然资源、生物和生物医学、健康科学等生命科学5.5年,物理、数学、计算机、地球科学等5.7年,教育科学5.8年,心理学、社会科学6年,人文艺术学科的平均修业年限甚至达到6.8年。欧洲大学联合会提出的“萨尔茨堡准则”(2005年)也强调控制和缩短博士学业年限。
有人认为,导致博士研究生修学年限拉长的主要原因是论文发表的要求。高校中的确存在部分研究生因为等待论文发表而延期毕业的现象,但这并非主要原因。欧美大学没有博士毕业前发表论文的要求,平均修业年限同样很长。
引发博士修业年限变长的最主要原因是我国高校提高了博士生培养的质量要求,开始从“严进宽出”向“严进严出”转变。与以课程学习为主的本科和硕士阶段不同,博士生需要独立开展对创新性研究,这是一个极具挑战的艰辛历程,存在失败和淘汰的高风险。
据美国研究生院理事会(Council of Graduate Schools)报告显示,美国博士研究生7年的毕业率为45.5%,10年的毕业率也仅为56.6%。近年来,我国各高校逐步提高了博士生培养要求,各高校强化了质量把控,博士研究生的整体淘汰率已经超过了20%,在此背景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周期也自然变长。同时,我国博士学位更加具有含金量。
质量监管需要加强过程控制还是结果监管
虽然博士修学年限拉长是全球性趋势,但是过长的培养周期会提高培养成本,因此,各国都在积极加快博士生修业进程,与十年前相比,美国博士毕业生的平均修业年限已经缩短了一年左右。改善培养周期过长有效对策就是强化对博士生的指导,核心是加强导师对博士生的指导责任。
2019年2月,教育部发文强调“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更要做人生领路人”。
目前,我国采取加大评估监管的方式,提高博士学位论文的双盲评审比例,增加学位论文后评估环节,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与招生名额挂钩等。
在加强导师指导责任方面,欧洲大学则更强调导师在培养过程的责任。欧洲大学联合会的报告显示,绝大多数欧洲大学为了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通过制度建设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都需要承担对博士生培养的责任,其中导师监督是最主要手段。
除了常规的指派导师,要求博士生定期进行工作汇报等方式外,64%的欧洲大学要求博士生、导师与学院共同签署书面契约,约定各方责权利,59%的大学鼓励博士生与导师开展学术争论,52%的大学规定了导师与研究生见面指导的最低限次。
为了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65%的欧洲大学为导师提供了培训项目,部分学校甚至采取了强制性导师培训的措施。理论上讲,过程控制比结果监管更有利整体质量的提升,欧洲大学的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