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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21日

从湖南省科技厅获悉,根据湖南省政府统一部署,将原科技发展计划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三合一”,启动建设“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20日,《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发布。这也是今年湖南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首个大动作。

湖南省科技厅厅长童旭东介绍,《实施方案》着力于重点改革科技创新项目形成机制,从“海报”项目向“定向委托与竞争择优相结合”转变。主要围绕顶层设计、突出重点、统筹联动、开放合作、科学管理、绩效导向等六大基本原则,聚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和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和与科技部的部省会商议题,展开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的设计和部署。

根据《实施方案》,将通过“前资助与后补助”“因素法与项目法”“聚焦重点与政策普惠”“竞争择优与定向委托”等相结合的多种支持方式,设立自然科学基金、长株潭标志性工程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普惠性政策与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等8个计划(专项、基金)类别。

童旭东称,未来湖南将进一步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如加大后补助支持力度、加强科技金融创新等。同时,也将对湖南省获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实行分类支持。《实施方案》启动后,湖南科技项目评选也会有更大透明度。湖南正加快完善公开统一的省级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项目管理全业务、全过程的数据集中和共享运用,力争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