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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降杠杆将加大债转股力度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1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以及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等工作要点。

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包括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完善国有企业资本管理机制、健全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联合处置机制。

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要壮大实施机构队伍增强业务能力,拓宽实施机构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杠杆领域,完善转股资产交易机制,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推动市场化债转股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加强转股股东权益保障。

在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方面,一是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研究出台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及去产能相关企业债务的综合政策以及金融等相关领域的具体政策,落实好有利于“僵尸企业”出清的税收政策,通过推动债务处置加快“僵尸企业”出清。二是破除依法破产实施障碍。推动各地建立政府与法院之间关于企业破产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破产启动费用问题,协调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实施难、人员安置难等问题。三是完善依法破产体制机制。研究总结依法破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关联企业破产制度,研究完善庭外重组制度和建立预重整制度,探索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完善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机制;开展破产法规修订前期研究,适时提出修改企业破产法。

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基于产业整合的并购重组的支持力度。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指导企业积极利用产权市场转让质量效益不高、与主业协同度低或非主业、亏损企业等相关资产,有效回收资金;继续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两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压降等多种手段提高企业整体资金利用效率。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指导企业合理用好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形成合理的债务类型和期限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效率,加强会计审计业务指导。做好降杠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指导重点行业和地区开展降杠杆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监督约束确保有序开展,继续做好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