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08日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推动稳增长和制造强省建设、加速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7年,我委无新增行政许可项目,没有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对于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纳入政务大厅,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推行审批事项政务大厅“一站式”受理服务,推行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结告知。对每一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图,制定统一文书格式。实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承诺时限办结,落实办结时限在法定要求基础上提速三分之一的承诺。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经省审改办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一版)已于2015年2月1日起公布施行,涉及行政权力161项,职责141项。我委高度重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将其作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3年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专门印发了基于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对省级保留的62项行政权力逐一进行规范,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科学、公开、透明。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经批准并公布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2017年,我委又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形势发展要求,对省级保留的权力事项进行了新一轮梳理,准备经省审改办审核后报省政府重新公布。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7年,我委在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上持续发力。一是认真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管理办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南)管理和运用试行办法》要求,做好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开放共享工作。目前,我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均已通过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信用湖南网”等网站。同时,我委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并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责任处室,并按要求及时推送到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二是积极在政务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为加强对信用体系工作的指导,加速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的转化,我委编制并印发了《湖南省经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管专项资金信用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三个文件,将行政相对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三是在上述文件中,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建立健全了联合惩戒机制。此外,我委还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和12月13日专门发文,对省国税局提供的2批次共66家税收“黑名单”企业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扎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2017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湘政办发〔2017〕4号),我委承担了《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修正)》的立法任务。在上年度我委已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了专题请示并附送审稿的基础上,我委主动与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调研和文本修改,推动该《条例》于2017年5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顺利审议通过。同时,认真做好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办理工作。对每一件征求意见稿都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组织相关处室讨论协商,经分管委领导或委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反馈书面意见。年内共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征求意见17件,无一迟报漏报。
(五)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我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坚持“有件必审”,从制定主体、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全面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登”、“应登尽登”。2017年,共向省政府法制办呈送、办理规范性文件登记18件。全年未收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申请,没有发生规范性文件因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规范性文件被补正纠错的情况。
(六)认真进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部署,分两轮全面对我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一是根据《关于做好全省规范性文件统计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湘政法发[2017]6号)要求,对本委制定的和本委起草的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本委起草的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文件19件,其中将于2017年底前超过有效期的文件3件;清理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90件,其中将于2017年底前超过有效期的文件3件。二是根据2017年7月6日召开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会议要求,组织对我委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从“放管服”清理、生态和环保清理、审计清理、其他清理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9部,其中有效5部、废止3部、修订1部;清理与我委起草或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有效17件、废止或宣布失效3件、重新公布或修改后重新公布1件;清理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94件,其中有效73件、废止或宣布失效10件、重新公布或修改后重新公布8件、补登或修改后补登3件。系统梳理了我委行政履职依据,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七)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我委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听证。2017年3月7日举行了《湖南省经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听证会。来自全省有关企业、律师、专家及社会公众代表30余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过委机关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发布听证公告,公开产生听证代表,提前送达听证资料,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及时向听证代表及社会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八)提高专家论证质量
我委高度重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注重听取专家的专业意见,吸纳专家的专业智慧。在制定《湖南省经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湖南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三五”规划》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决策事项时,均采取组织专家论证会、发放专家征求意见函的形式,认真对决策方案草案进行了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对决策方案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九)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委严格执行《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前置程序,对制定《湖南省经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起草《关于进一步鼓励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代拟稿)》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并提供书面意见作为委务会决策依据,确保行政决策依法依规进行。
(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我委切实贯彻《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制定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下发了《关于确定和聘请省经信委法律顾问的通知》,建立了以委法规处工作人员为主体、聘请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的5人省经信委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一年来,我委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履职,为推进我委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我委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本委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委务会讨论,并由委主任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了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监督
我委认真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规定,切实遵守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相关程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证据收集、举证、采信、排除等证据规则,全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对所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先进行法制审核,依法适当进行裁判,有力维护了经信领域法律权威。在工作实践中,通过案卷评查、现场检查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对全省经信系统各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2017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委没有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也没有产生不良影响或被媒体曝光现象。
(十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我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列入全委《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重要内容。2017年3月3日,我委在委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全省经信系统(含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181名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人员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0月19日,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了参加2017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的10名参考人员名单(含省本级2人,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8人),并要求参考人员认真备考。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工作调研及督查,对各市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坚决杜绝临时工执法、非公职人员执法现象。
(十四)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17年10月12日—13日,我委在长沙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对以参加创建2017年度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活动的行政执法机构、参加复查的示范单位为代表的全省经信系统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案卷评查。以案例讲评指导、分组交叉互评、集中汇总点评的方式,逐一对参评的30件案卷进行评查,专门下发评查通报,着力指出不足,通过案卷评查的倒逼和激励作用,促使行政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五)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召开8次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发《省经信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第一届机关纪委;出台《省经信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人人签订《党员干部拒收拒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干部任用和年终评优等工作。注重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着力完善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101个廉政风险点重点监督防范。出台《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重点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片、赴长沙监狱现场警示教育,实行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群发廉政短信、组织普法考试、开展任前谈话。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台《省经信委选拔任用干部程序规定》,开展干部档案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清查。重点开展非法涉矿、涉金融、公款购酒、出境、重大事项报告、扶贫攻坚等6个领域的专项整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严肃问责,免职1人、诫勉谈话2人。
我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工作。2017年我委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14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65件(主办34件,会办31件);省政协提案76件(主办23件,会办45件,分办6件,来信2件)。除12月份交办的1件建议正在办理以外,均已全部办结,实现了沟通率、重点建议提案见面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四个100%的目标,得到了省人大联工委、省政协提案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的一致好评,我委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我委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十六)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2017年,我委积极开展了财务决算复核检查、委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委属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与财务管理工作检查、全省无线电频占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等多项审计、财务检查工作,全面、深入地了解所属单位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促进各单位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十七)加强财政监督
2017年,我委严格执行相关财政规定,加强财政监督。先后拟定了《省经信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省经信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省经信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6月下旬,组织对全委24家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各单位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规定和预算管理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机关本级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相关精神,坚决遵循各项要求,严格依照已建立的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预算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认真组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各类资金的财政对账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单位搞好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固定资产投资决算的编制与上报,严格审查并认真修改完善决算资料,及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决算任务。2017年3月底前按时高质地完成了全委系统财务决算工作。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央、省有关要求,成立了省经信委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了4个专项资金和全委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经省财政厅综合考评,我委的2016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全部获得良好以上评级,其中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被评为优秀,被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十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委务会,听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汇报,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涵盖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制定了《2017年省经信委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并及时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按照《省经信委网站内容保障制度》的要求,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
我委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统计数据。2017年委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895条,重点公开了湖南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行动计划、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按要求及时公开委机关及相关委属单位2017年度财政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报告。发布了《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对委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制造强省建设、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进行了分析解读。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9月19日上午,我委举办迎接党的十九大系列新闻发布会,谢超英主任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成就并答记者问。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和“主任信箱”,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对142件“主任信箱”来信及时予以回复;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对2件不属于我委公开的政务公开申请按程序告知了申请人。对57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实行全文公开。
我委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一是抓好内容保障。2017年,委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04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015条(含图片新闻102条)。收到留言142条,办结留言142条;征集专题调查3期,公布调查结果3期;网民留言数量6条,回复网民留言数量6条;政府服务窗口受理办件78件,网上公布办事结果78件。二是维护网站安全。在中心机房建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可实行24小时录像和自动监控。同时安装了外网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上网行为审计系统、数据备份恢复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等,建立了一套功能相对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防范体系。三是配合网站整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率先按要求完成网站整体迁移整合工作,并入省政府网站群管理,是第一批整合的省直单位网站。坚决落实国务院的网站普查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高质量完成了网站普查工作。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委领导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精神稳步推进。成立了谢超英主任为组长,李志坚、陈松岭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两化融合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并在委网站集中公开。共完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项目30项,做到了“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组织对全委除行政许可外的权力清单进行梳理,截止2017年12月21日,共梳理的权力清单项目71项,并将有关梳理情况报省编办。按照《湖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工作。完成共享信息资源目录编制75条,实现信息采集58条,完成率达77.3%;完成内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申报,共申报信息系统9个。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九)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2017年,我委认真履行省综治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力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综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我委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委党组书记、主任为本单位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领导分工变化,调整充实了省经信委综治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格局,做到了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完善综治工作奖惩机制,制定并下发了《2017年度省经信委综治工作考评办法》,考核办法对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综治工作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考核结果运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立足工作本位,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创建。长期以来,我委治安防控工作,始终坚持按制度管理、按标准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的联动合力,确保了单位的平安稳定。2016年底以来,我委先后制定了《湖南省经信委机关保密管理规定》、《湖南省经信委机关大院房屋出租、出售暂行管理规定》、《湖南省经信委机关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及机关门卫、停车秩序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确保制度设计周密,预案安排合理,能够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全年所管辖9个办公区域(总面积12.18万平方米,辖区总人口8600余人)未发生一起交通、火灾等事故,无打架斗殴、盗抢等案件,无人员非正常上访。
三是牢牢抓住纠纷排查调处这个关键,确保及时有效化解。我委党组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摆在突出位置,与中心工作和重点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实现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做到委领导挂帅、信访领导小组和综治领导小组协调,委机关相关部门参与,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集中梳理了信访积案件5起,办结率100%。认真应对和及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15件,其中“企事业单位改制”领域13件,特别是长沙市城区地铁施工和棚户改造征收工作涉及一些改制企业地块,引发原企业职工集体上访,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和劝说工作,没有发生进京上访和因信访事项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017年,我委被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继续保持平安单位;我委推荐的江麓集团、湘窖酒业、口味王食品3家企业被评为湖南省平安企业。
(二十)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我委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委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原则、责任人及责任处室(单位),规范了行政应诉工作的程序,强调了委主任或分管委领导的出庭应诉职责。2017年度,我委贯彻“规范、和谐、高效、廉洁”的行政理念,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履职,热情服务,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行为依法为”,得到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17年我委没有办理过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出现被省人民政府责令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形,也没有出现被省人民政府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情形。
(二十一)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我委切实贯彻《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维护信访秩序。出台了省经信委《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了省经信委《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对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分别列明了其解决的法定途径,严格实行诉访分离。2017年接待各类来信来访50余件(次),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先后妥善处置企业改制、劳资纠纷等20余起企业不稳定事件,特别是“十九大”期间,充分发挥各行业中心的作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从源头上筑牢了维稳工作的“护城河”,确保没有任何赴京非访、闹访缠访、以访谋利的事件和案件的发生。在本年度全省信访基础工作竞赛活动中,我委获省直机关小组推荐,有望评为全省“百佳业务规范单位”。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安排部署,制定《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一关键环节,加强法治培训,落实学法制度。6月22日—23日,委党组学习中心组第五次学习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修正)》专题学习。8月25日,邀请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屈茂辉教授为全体委领导、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在长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民法总则与政府工作》专题讲座。8月29日—8月30日,举办“2017年全省经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班”。黄学工总工程师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来自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等单位的专家分别就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管理、行政执法办案技巧等内容进行了讲授。委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各市州经信委法规科及其他分管科室负责人、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省直管县经信局分管负责人、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分管负责人,共约120人参加了培训。11月28日,又邀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肖北庚教授为全体委领导、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在长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伟大战略》专题讲座。同时,还针对电力管理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专业执法领域组织了专门培训班。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教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二十三)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委注重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通过具体生动的法治实践,促进全委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2017年3月28日,印发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2017年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并制定了每季度学法计划。9月份组织开展了2017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在长沙市烈士公园、河西步步高商业广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漫画无线电》、《全国无线电宣传月特刊》等无线电管理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品8000余份。为推动新《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的贯彻落实,2017年9月1日,我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湘经信中小发展[2017]670号),对全系统宣贯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11月9日,组织召开了各市州《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研究部署推动宣贯工作。11月20日-12月20日,创造性地组织开展了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在线答题宣传活动,邀请湖南省内登记注册的手机用户微信关注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公众号内回复关键词“有奖答题”进入答题界面,或者点击公众号内“活动中心”进入“有奖答题”界面参与活动,活动截止后从全部答对的参与者中随机抽取幸运者500名予以100元话费奖励。活动期间,共有3831人参与在线答题,12月26日,在长沙市麓山公证处2名公证员现场全程监督公证下,从满分答题者中抽取幸运者500名。充分利用现代媒介提升了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知悉度。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二十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我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委领导具体抓,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建设规范和谐高效廉洁机关、推动经济和信息化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工作全局中,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和信息化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2月27日,我委制定下发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3月15日,召开全省经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谢超英主任亲自主持召开2017年第2次委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后专门印发了委务会纪要(2017年第2次),明确了7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专门强调:“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各位委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要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责方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8月4日,在第18次委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听取了申报2018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情况汇报,同意将《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送审稿)》作为2018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进行申报。9月1日,在第7次委务会上,专题听取了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会精神汇报,通过了全委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4项具体措施。
(二十五)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实时把握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度,及时指导解决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委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工信部报告了本委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通过省经信委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十六)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2017年底,我委通过集中督查和实时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经信委贯彻落实《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情况进行督查。2017年7月、9月—12月结合依法行政工作调研以及在全系统开展的创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现场考评工作,开展了对经信系统各基层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项督查。11月24日,对各市州经信委下发了专门督查通知;12月4日,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及时总结各单位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实时指出各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改进的方向。
九、特色工作
(二十七)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示范单位复查工作
2017年,我委继续将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及示范单位复查工作作为规范行政执法、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重点抓好管理机构比较健全、经济总量较大的县(市区)经信部门的创建工作,并明确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严格退出机制。对已命名的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进行年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摘牌”,不搞“终身制”。 3月10日,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及示范单位复查的通知》(湘经信法规[2017]135号),明确了11个方面55项考评标准。3月15日,在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各市州进行了充分酝酿、申报。3月下旬—4月,对所有申报参与2017年度创建活动的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现场调研。4月28日,公布了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等4家创建单位名单。为总结和交流创建活动开展6年来的经验,6月20日,召开全省经信系统创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琛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推动活动开展和推进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要求。7月、10月,分别对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以及邵阳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新宁县经济信息和电力执法监察大队等创建和复查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指导。10月1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及示范单位复查考核评议的通知》。自11月开始,对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等4家创建单位和永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复查单位进行现场考评,对复查单位进行书面考评。经考评、公示,授予怀化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等4家创建单位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同时保留浏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30家行政执法机构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各创建及复查单位按照创建活动部署,对照《评议细则》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提高。
2017年,虽然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但还是存在不少困难。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制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情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突出表现为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亟待健全,立法进程慢,协调难度大;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亟待健全,执法力量弱,执法体制不顺。
2018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继续践行“规范、和谐、高效、廉洁”的行政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着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逐步解决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动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在新时代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