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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互联网消费教育企业行活动 倡导科学理性消费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3日

离“双十一”还有一个月,为了让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真实了解电商企业工作流程和网购商品退货制度,10月11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20名消费者代表走进湖南本土电商大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消费教育企业行活动。省工商局消保处、网监处以及长沙市县区消委的同志应邀参与了此次体验活动。

据了解,早在国庆前夕,省消费者委员会就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体验员,这20名消费者代表正是从数百名报名者中随机挑选出来的。

在大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体验员们先后参观了公司供应链、设计部、品推部、运营部、技术部和客服部,并到实体店进行了体验。在体验过程中,消费体验员不时向公司员工咨询自己关心或不懂的问题。在客服部,当得知该公司高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对外承诺的是“十五日无理由退货”,并向消费者推行先行赔付制度时,消费体验员纷纷表示赞赏。随行的大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杨秋明向消费体验员详细介绍了公司“十五日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制度的流程。

在随后的座谈环节,消费体验员就企业的供货渠道、产品质量管控、售后服务管理、无理由退货流程等关心的问题向公司发问,公司负责人一一回答了消费者的提问。座谈会上,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胡斌、网监处副处长陶健、长沙市消委秘书长黄硕先后讲话,从不同角度对省内电商企业提出了要求,同时对网络消费者也提出了科学、理性消费的建议。座谈会由省消委副秘书长张前主持,副秘书长褚霓霓参加座谈会。

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表示,开展互联网消费教育企业行活动是省消委深入开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维权年主题活动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互联网消费教育进企业的具体体现。在今年“双十一”前夕举办这样的活动更有意义,通过零距离接触电商企业,让消费者更多地了解电商和网购常识,从而做到科学消费,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