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典型案例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024年5月,湖北仙桃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武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岳阳市君山区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两家公司的投标电子保函均从同一IP地址获取,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2024年9月,岳阳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对以上两家公司各处罚款78390元,并对当事人项目负责人郑某、尚某各罚款5879元,当事人湖南区域负责人李某、孙某各罚款5879元。
典型案例二: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26年1月,永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华容县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的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2026年7月,岳阳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对永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39509.8元,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某处以罚款1975.4元。
典型案例三: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25年12月,湖南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汨罗市某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的3个投标业绩均不属实,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汨罗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对湖南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9336.6元,对直接责任人员文某处罚款653.6元。
典型案例四:中标人违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2023年11月,株洲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平江县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金额为1924604.42元。该公司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灌溉排渠及土地平整承包给余某,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金额为106919.11元,按承包金额收取3%管理费,将工程款分别转入余某指定的账户,构成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违法行为。2025年8月,平江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株洲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8018.98元,没收非法所得32075.91元(项目承包金额的3%)。
典型案例五: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2023年11月,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平江县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合同金额3495248.25元。该公司中标后在项目地成立分公司,并以分公司名义将中标项目肢解后以劳务分包形式承包给湖南某建筑有限公司、平江某建材服务部、平江某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没有取得劳务资质的公司,构成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的违法行为。2026年6月,平江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分包项目无效,对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罚款5200元(分包项目金额的8‰)。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要深刻吸取上述典型违法案例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农业工程招投标领域良好市场秩序。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