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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大力培育“龙城金蓝领”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 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 柳州市关于 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 的通知》(柳发〔2018〕17 号) 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人才分类认定

(一)认定标准

根据《若干措施》附件:《人才分类标准》进行认定。

(二)申报程序

凡申请办理人才奖励补贴的,均需先进行人才类别认定。申报 程序如下:

1. 申请人对照《若干措施》附件中的人才分类标准,填写《柳 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 一并交用人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证明材料也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下同) ,同时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 并填写《公示情况说明》。

2. 用人单位按以下途径报送相关材料:

F 类以下(含 F 类)人才: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 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广西科技大学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 审核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送至柳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 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一站式中心”) ,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 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国资委审核认定;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 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认定。

3. 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 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 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4. 市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将拟审核人 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E 类(含 E 类)以上人才:

用人单位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连同申报 材料,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 人社局将拟审核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5 个 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柳州市人才类别认定审核表》、《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 汇总表》(单位填写);

2. 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自主 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其他证明材料。

(三)时限要求和其他

1. 申报时限:人才分类认定每月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月 5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逾期不报的,本月不予审核,顺 延至下月。

2. 办结时限:

F 类以下(含 F 类)人才:

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在每月 5 日汇总名单并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E 类(含 E 类)以上人才:

市一站式中心应于每月 5 日后 7 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汇 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认定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延长 30 个工作日办结)。

3. 如人才在认定类别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等,符 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填写《柳州市人才类别重新认定审 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交市人社局进行重新认定。

4. 初次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的申请人可同时提交认定材料和奖补 申请材料。

二、人才生活补助

(一)依据《若干措施》第二条第(二)、(三)款执行。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附有关证 明材料交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 并填写《柳 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

2.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按以下途径报送相关材料: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 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广西科技大学填写《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 申请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 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国资委;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 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

3. 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后, 填写《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 申报材料)。

4. 市人社局将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1.《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 申请审核汇总表》(单位填写);

2. 本人身份证、在柳州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证明(可在 网上打印);

3. 企事业单位新录用的人才,需提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 件;来柳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4. 上一季度已申报过生活补贴的,不需再填写《柳州市人才生 活补助申请审核表》和提交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将信息录入本季 度的《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即可。

(四)时限要求

1. 申报时限,本补助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 3 月 5

日、6 月 5 日、9 月 5 日、12 月 5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 逾期不报的,本季度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季度。

2. 办结时限:各主管部门、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于每季度

5 日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报送 至市一站式中心,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收 到名单并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 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五)补助发放

1. 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补助人员名单报送

市财政局审批,从市财政按申报途径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对应部门; 各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 人才生活补助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发。

3. 在柳州市内调动工作的,可累计享受补助,由新的用人单位 负责申报。

三、非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一)依据《若干措施》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填写《非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 租房补贴申请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租房地址所 在社区。

2. 社区初审有关申报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 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

3. 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无误后, 填写《非 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 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4. 市人社局将拟审核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公示 5 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

1.《非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 审核表》;

2.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毕业证、租房合同(户口本 只需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四)时限要求

1. 本补贴每月办理一次,申报人应于每月 5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 送至对应部门,逾期不报的,本月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月。

2. 办结时限: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于每季度 5 日后 7 个工 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手续,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五)补贴发放

1. 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人员名单报送 市财政局审批, 从市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 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 已申领过补贴的,次月再申领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交申请表即可。

3. 以租房合同落款时间为准, 当月开始计发, 最多不超过 6个月。

四、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

(一)依据《若干措施》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 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用人单位初审。

2. 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初审无误后,将《新进博士后工作 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报送市人社局。

3. 市人社局将拟审核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公示 5 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

1. 《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

2. 本人与博士后工作站签订的工作协议。

(四)时限要求

1. 申报时限:本补助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 逾期不报的,本季度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季度。

2. 办结时限: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手续,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五)补助发放

1. 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审批,从市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 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 补助从博士后进站之日起计发。

五、人才购房补贴

(一)依据《若干措施》第二条第(六)款执行。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有关证明材料, 一并交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填写《公示情况说明》。

2.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按以下途径报送相关材料: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 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广西科技大学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 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 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国资委;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 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

3. 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 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 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 申报材料)。

4. 市人社局将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                         

1. 《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 《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3. 申请人身份证;

4. 购房合同以下页面:  

(1)房屋基本信息页面(含房屋位置、 售买人、房屋价钱等信息的相关页面)、

(2)签字画押页面;

5.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名下有无房产的查档证明;

6.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来柳自主创 业的申请人,提供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时限要求和其他

1. 申报时限:本补助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 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 逾期不报的,本季度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季度。

2. 办结时限:各主管部门、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于每季度 5 日后 7 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 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 7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核手续,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3. 夫妻同时申请购房补贴的,所购住房需同时登记双方姓名, 且最高补贴不超过购房款总价。

(五)补贴发放

1. 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人员名单报送 市财政局审批,从市财政按申报途径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对应部门; 各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 自补助发放之日起,人才在服务期内(E 类及以上人员为 5 年以上,F类及以下人员为3年以上) 出售房屋的,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3. 已申领过人才租房补贴的,发放购房补贴时将扣除已发放的租房补贴金额。

六、人才租房补贴

(一)依据《若干措施》第二条第(六)款执行。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柳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附有关证明材 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盖章 确认,并填写《柳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2.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按以下途径报送相关材料: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 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广西科技大学填写《柳州市人才租房补贴 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 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国资委;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 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

3. 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 填写《柳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 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 申报材料)。

4. 市人社局将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网公示 5 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柳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 《柳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3. 申请人身份证,租房合同;

4.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来柳自主创业的申请人,提供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副本;

5. 夫妻同时申请租房补贴的,需提供结婚证;

6. 存在合租、转租等情况未在租房合同上签字的申请人,但实 际租住的,需提供由租房所在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四)时限要求

1. 申报时限:本补助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 3 月 5

日、6 月 5 日、9 月 5 日、12 月 5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 逾期不报的,本季度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季度。

2. 办结时限:各主管部门、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于每季度5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 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五)补贴发放

1. 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审批,从市财政按申报途径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对应部门; 各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 人才租房补贴从签订劳动合同后租房之日起计发。

3. 人才停止租房后,不再发放租房补贴。如有申请人在享受补 贴期间停止租房,所在单位须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金蓝领技能人才,根据《中 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 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 集聚的若干措施 > 的通知》(柳发〔2018〕17 号)文件精神(以下 简称《若干措施》),发挥价值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技能人才奖励

奖励措施:鼓励支持在柳企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学习提升,对新 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与驻柳或市属企事 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12 个月以 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1 万元。

认定时间:  《若干措施》发文之日,即 2018 年 11 月 20 日后取 得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

认定部门:所辖区人社部门

备案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全年

(一)申报程序

1. 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 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 认定部门提交材料至市人社局备案(2 个工作日);

4. 认定部门公示名单(5 个工作日);

5. 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 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 《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1)1 份,盖章;

2. 与所在单位签订的 3 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1 份,盖章;

3.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供现场核对)、复印件 1 份;

4. 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始,连续 缴纳 12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1 份,盖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一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技能大赛获奖配套奖励

奖励措施:对代表柳州市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 大赛获得奖项名次的个人,按 1:1 的比例配套奖励,并给予所在企 业 3 万元至 10 万元的奖励。

认定说明:代表柳州市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 赛的个人,按 1:1 的比例配套补贴奖励;并按获奖级别给予所在企 业奖励(世界级 10 万元、国家级 8 万元、自治区级 5 万元) ,派多 人参赛获奖的企业,按照赛事等级确定奖金,不因人数累计计算。

认定部门:所辖区人社部门

备案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全年

(一)申报程序

1. 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 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 认定部门提交材料至市人社局备案(2 个工作日);

4. 认定部门公示名单(5 个工作日);

5. 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 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 《技能大赛获奖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2)1 份,盖章;

2. 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文件原件(供现场核对)、复印件 1 份;

3. 获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4. 获奖个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1 份,盖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一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龙城技术能手”奖励

奖励措施:每 3 年评选一次“龙城技术能手”,对获评个人给 予奖励 2 万元。

认定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每 3 年评选一次(详见当年发文)

(一)申报程序

1. 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 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 认定部门组织评审(15 个工作日);

4. 认定部门公示奖励名单(10 个工作日);

5. 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 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龙城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 》(见附件 3)申 报表一式五份,盖章;

2.《“龙城技术能手”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 4)一式一份, 盖章 ;

3.“龙城技术能手”候选人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一式五份;

4. 主要技术技能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五份,盖章;

5. 所获荣誉称号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一式五份,盖章;

6. 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一式五份,盖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五册,每份加盖骑缝章,并发 送电子版。

四、国家、自治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

奖励措施: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申报成功奖 50 万元、 30 万元、20 万元, 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经费补助 20 万元、10 万元、 5 万元。

认定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每 2 年评选一次

(一)申报程序

1. 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 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 认定部门组织评审(15 个工作日);

4. 认定部门公示奖励名单(10 个工作日);

5. 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 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备案)表》(见附件 5)申报 表一式五份,盖章;

2. 依托企业、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申报的提供有关情 况说明,如,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 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一式五份,盖章 ;

3. 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 印件,盖章;

4. 技能大师的身份证、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 盖章;

5. 工作室成员(徒弟) 名单、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 盖章;

6.《柳州市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6),盖章。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五册,每份加盖骑缝章,并发 送电子版。

五、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奖励

奖励措施: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 基地的, 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经费补助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

认定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每 2 年评选一次

(一)申报程序

1. 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 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 认定部门组织评审(15 个工作日);

4. 认定部门公示奖励名单(10 个工作日);

5. 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 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 7), 一式五份,盖章;

2.《柳州市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8),一式五份,盖章 ;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五册,每份加盖骑缝章,并发 送电子版。

六、高技能人才达比例奖励

奖励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改善提升技能人才结构比例,连续 三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 30% 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认定部门:所辖区人社部门

备案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全年

(一)申报程序

1. 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认定部门;

2. 认定部门核定申请人资料(现场核验);

3. 认定部门提交材料至市人社局备案(2 个工作日);

4. 认定部门公示名单(5 个工作日);

5. 认定部门核发奖励(2 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1.《高技能人才达比例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9)一式 1 份,盖章;

2. 本单位(企业)过去三年每年高技能人才名单 1 份,盖章;  

3. 每位高技能人才的劳动合同(任职证明)复印件 1 份盖章;  

4. 每位高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1 份;

以上分别按照次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 1 册。

七、监督和管理

(一)补贴发放

1. 奖励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财 政局审批,获批后,将奖励补贴拨付到认定部门,由认定部门拨付 用人单位和个人;

2. 奖励补贴均为税后所得。个税无需单位代扣代缴,由各主管 部门和城区人社局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信息更新和维护

各申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并派专人负责, 掌握好人才信息动态,做好人才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三)管理职责

1. 本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由所辖县区人社部门下发至本辖区企 事业单位,并做好政策宣传、申报受理、奖励核发工作;

2.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和监督;

3.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和冒 领奖励情况,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