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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2日

为大力推进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培育一批百亿级产业、十亿级企业,建设一批亿元级项目,全面促进产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4号)和《中共湘潭市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潭市发〔20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五好”园区建设为载体,聚焦集约集群、“专精特新”,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市、产业强市的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在战略引领、政策引导等方面的作用,坚持市场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促进政府和市场力量有机结合,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统筹谋划、重点突破。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力争在产业集群发展、企业集聚提升、项目集中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发挥发展平台优势,完善创新制度环境,全面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经济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壮大龙头、培育链条。突出龙头企业牵引、链条集群带动,采取更加精细精准的补链延链强链措施,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力争培育3个100亿级产业;培育1家以上20亿级企业、2家以上10亿级企业和一批亿元级企业;实施2个以上10亿级项目和一批亿元级项目。
到2025年,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40%以上,规模工业企业力争120家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8%,高新技术企业超过70家,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4%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0%以上。制造业的税收贡献持续提升,全市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取得重大进展。

四、主要任务

2022—2025年,通过实施“八大计划”,狠抓项目建设,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培育企业发展梯队,确保实现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各项目标任务。
1.实施优势产业链“强链”计划。对接省级新型优势产业链,落实《韶山市2022年市级领导联系工业主导产业链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碳基)、智能制造、食品医药3条主导产业链,建立链长制工作机制,狠抓补链延链强链。2022年,全市新能源新材料(碳基)企业产品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食品医药产业实现总产值50亿元以上,智能制造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2%以上,争创省“新材料”企业1家、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或示范车间1个,新能源新材料(碳基)产业链引进关联项目5个以上,智能制造产业链引进重点企业2家以上,汇弘实业和盛美食品完成二期肉食品深加工生产线建设。到2025年,力争3条主导产业链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90%以上,产业规模效应初步显现,基本形成由大到强、由低端到高端、由分散到集聚的具有竞争优势的发展格局,并争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高新区、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

2.实施园区提质增效“升级”计划。认真落实《关于支持韶山高新区争创“五好”园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韶办〔20221号),对标“五好”园区创建要求,科学谋划产业定位。2022年,完成技工贸总收入300亿元,增长12%以上;规模工业总产值280亿元,增长12%以上;固定投资68亿元,增长10%以上;实现税收10亿元,增长12%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0亿元以上,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5%以上;力争综合排名在省级园区进位5名以上。到2025年,园区产业集群规模突破500亿元,技工贸总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规模企业达到12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新培育上市企业2家以上;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5%以上,新建各类创新平台20个以上,新孵化科研成果10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全市总比重达90%以上,亩均税收达15万元以上,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85%以上。(责任单位:高新区、市发改局)

3.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以扩大市场主体总量和提升发展质量为目标,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力争每年净新增市场主体1900户以上。2022年,重点发展制造业,新增制造企业340户以上;新增电商、直播平台等市场主体600户以上;新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20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各乡镇

4.实施规工企业“扩张”计划。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重点产业项目库和退规风险企业库,力争每年净增规模工业企业7家以上。2022年,力争新增规模企业9家,净增7家。(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高新区、各乡镇

5.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裂变”计划。支持优势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和新产品实现裂变式发展,形成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将恒欣实业培育成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江冶机电、远东钢模等2家企业培育成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大北农、中韶电气、三一风电等3家企业培育成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棱数控复核认定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华进重装、天盛机械等2家企业培育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培育绿亨世源、风渡新材料、骏航材料等企业为湘潭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湘潭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家。到2025年,力争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达到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高新区、各联企单位)

6.实施龙头企业“聚变”计划。建立20亿级、10亿级、5亿级、1亿级以上企业重点培育名录,会同企业共同制定“一企一策”培育壮大计划。力争三一风电在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长盛科技、汇弘实业分别在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恒欣实业、远东钢模、三旺实业、风渡新材料等企业在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四棱数控、大北农、童佳乐、亿德新能源、恒升机械、润泽新能源、迪润食品等企业在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高新区、各乡镇、各联企单位

7.实施企业上市跃升计划。出台韶山市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不断完善分行业、分梯队的后备上市企业信息库,并联合股交所、财信证券等机构重点走访、服务与培育,2022年完成1家企业上市前的股改工作,完成1家企业新三板挂牌,完成2家以上企业在湖南股交所股改挂牌。力争到2025年实现上市企业“零突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高新区)

8.实施助企纾困“千百扶培”计划。加强联点精准帮扶,持续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赴高新区调研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享受更多政策红利。强化企业要素保障,切实解决原材料、融资、用工、用能等瓶颈问题。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从企业内部挖潜,切实提升盈利率。(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高新区、各联企单位)

五、工作举措

把抓落实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干,重点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

1.突出抓精准招商。坚持抓“两头”、促“中间”,既注重招大引强,又注重市场主体培育。坚持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探索“资本招商+综合金融服务”等新模式,既扩增量更优存量,真正引进适合韶山发展并与韶山产业高度匹配的大项目、好项目。全力协调解决招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全面提升资金到位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突出抓科技创新。建立健全校地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制度,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推动科研院所深度参与我市各优势产业链的创新工作。瞄准产业链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规模化应用示范和场景创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3.突出抓金融服务。好“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工作,增加普惠金融规模,扩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政策性担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服务质量,引导金融资本更多投入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4.突出抓争资争项。加强对国、省、湘潭市政策的精准研究和把握,紧跟国家政策和投资动向,超前谋划项目包装、储备、前期录入等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资金份额。加快已获国、省预算内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项目资金拨付和建设进度,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资金支付使用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项目业主单位

5.突出抓环境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审批服务“四减”(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落实落地。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切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尤其是一线具体经办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办事效率,提高能力水平,用心用情为企业解决问题。坚持党政领导联企业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直插一线为企业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最后一公里”的满意率。(牵头单位:市优化办)

6.突出抓人才引进。深入推进政产学研金合作机制,发挥高等院校、民间智库、咨询公司等机构和专家的作用,为决策提供客观、科学的咨询建议。进一步放大“映山红”人才政策吸引力,把更多人才吸引到韶山、留在韶山,提升制造业人才落地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韶山市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和市长“双组长”制,组建工作专班。各相关市直部门和高新区要根据职能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对接,抓好工作落实。实行“周会商、旬调度、月分析、季考核、半年述职”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每旬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市长每月进行分析讲评,市委书记每季开展考核讲评,半年度相关牵头和责任单位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就推进情况进行述职。

2.加大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重点产业、企业和项目的资金及土地等要素需求。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产业链建设,企业转型升级,重大产业项目,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20亿级、10亿级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规工企业培育等方面加大奖补支持力度。

3.严格督查考核。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重点督查和全市“十个一批”具体事项考评内容,考评结果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提拔重用等挂钩,每年评选一批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联企责任单位每月月底前向市科工信局报送助企纾困“千百扶培”帮扶企业工作情况,以及市级领导联系工业主导产业链重点企业工作情况。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推进过程中企业的贡献度作为企业评先评优、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4.建立交办处理机制。对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服务需求,以及上级交办事项进行交办处理,交办问题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5.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推广产业强市“百十亿”工程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全市形成大抓产业的浓厚氛围。